12月11日
成都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而不只是成都
泸州、德阳、绵阳、乐山、宜宾等地
也纷纷启动了重度污染橙色预警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成都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为橙色市民持卡乘公交免费地铁八折
12月10日,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根据12月10日天气潜势预报,12月11日起成都市PM2.5浓度大于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PM2.5浓度大于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年修订)》规定,决定于年12月11日零时起由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
在橙色预警期间,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工程除外)停止使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绕城高速公路G(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0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过境重型载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绕城高速公路G(含)环线内区域。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绕城高速公路G环线内区域(含部分站点在G环线以内的线路)持天府通卡乘坐公交免费,持天府通卡乘坐地铁八折优惠。
橙色预警!泸州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
今(11)日,从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从12月12日0时起泸州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黄色预警提升为橙色预警。
据了解,根据省上最新会商结果,年12月11-16日,盆地大部分城市污染气象条件持续转差,区域性污染进一步加重,预测泸州市可能出现重度污染。按照《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泸市府办函〔〕号)及修订单的要求,决定从年12月12日0时起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黄色预警提升为橙色预警。
针对橙色预警,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向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求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措施为:
(1)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2)中心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停止散装物料装卸作业。
(3)除应急抢险外,建筑施工工程机械禁止作业;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和执法检查。
(4)建设工地采取湿法作业和喷淋、冲洗、洒水等措施有效除尘,未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的工地停止施工。对施工工地覆盖防尘布和洒水(保证洒水强度达到0.6mmH2O/hr),并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建筑拆除作业;除应急抢险和重大民生工程外,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商品混凝土的拌和、运输。
(5)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道路每天至少进行4次全面冲洗除尘,保证无明显浮尘积土淤泥。
(6)大型货车、农用车禁止进入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加强交通执法检查。加大对高污染车辆、砂石渣土车、脏车查处力度,对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查扣行驶证,复检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
(7)加大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生活垃圾和树枝树叶杂物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的巡查检查力度。
(8)停止中心城区河道采砂和装卸作业。
(9)停止所有道路沥青铺设和建筑装修工程。
(10)无特殊情况,停止农药使用。
德阳重污染天气将升级为橙色预警市区机动车开启限号通行
从年12月10日22:00时起,德阳重污染天气升级为橙色(Ⅱ级)预警。来自德阳市交警部门消息,根据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相关规定,主城区机动车尾号轮流限行管理措施同步启动。
工作日7:00-22:00,德阳市主城区一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实行汽车尾号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车牌尾号为:周一1和6限行、周二2和7限行、周三3和8限行、周四4和9限行、周五5和0限行。车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同时,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在主城区一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上路行驶;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主城区一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上通行。
*德阳开启机动车限行
同时,在限行期间,交警将在路上进行劝导,对于不按规定行驶的,按照相关法规,将给予相应处罚,同时将启动电子抓拍,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按规定行驶。
限行解除时间将根据德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进一步通知告知公众。
绵阳启动重污染橙色预警11日起机动车限号通行
根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函》(川污防攻坚办[]37号)文件要求,结合四川省、绵阳市环境监测和气象部门对绵阳市气象与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情况,经报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领导批准,决定于12月10日18:00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升级为橙色(II级)预警。
根据相关规定,绵阳机动车尾号轮流限行管理措施同步启动。
(一)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道路上通行。
(二)工作日7:00-22:00,在涪城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游仙区城区(含小岛、东原香屿、桃花岛和游仙经济试验区)以及安州区花亥镇、界牌镇范围内,对机动车实行尾号轮流限行管理措施,即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倒数第一位的阿拉伯数字为1和6的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限行;同时,全天24小时禁止黄标车、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工程机械车通行。
*绵阳市建成区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尾号轮流限行区域示意图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救援车、环境监测及环境监察执法、城市管理执法及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二)新能源汽车、公共汽车、大中型客车、出租车、校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
(三)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机动车限行尾号
◆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
◆星期二限行尾号2和7
◆星期三限行尾号3和8
◆星期四限行尾号4和9
◆星期五限行尾号5和0
(尾号为字母,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解除限行时间
请留意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通知,以及绵阳交警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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