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其他专业学生来说,金庸的武侠小说可能只用来课外消遣,可对于法学专业学生来说,除了犯罪率极高的张三,郭靖、黄蓉、杨过、小龙女……可能都会站出来给你上一课。
为了应付这些奇奇怪怪的“犯罪分子”,法学生常常不得不行使“紧急立法权”。
但在工作中,可绝不能自行造法。所以,遇到难题时,免不了要翻翻相关书籍。
为了更好理解问题、理解法条,我觉得自己应该重新学学法律逻辑。怀着对李振江老师的崇敬之情,在网上淘了一本李老师主编的《法律逻辑学》。
在没有老师讲解的情况下,学习法学理论还是比较痛苦的。所以,我在读书的过程中时不时会跑神看看其他东西。本来想八卦一下李老师的近况,可在网上找了半天,竟然没有找到李老师一张照片——只有文章和文字新闻。后来搜了视频网站,才终于找到李老师在法学院年元旦晚会上的一段视频。虽然模糊,但已足以聊慰我心。
我对李老师印象比较深的有两件事:一是第一次上课,他说(不是原话,大概意思),不要以为教授不教本科生,我就是教授;二是每次见到他,无论是在校园里还是马路上,他总是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
能够自己写教材的老师不多,而能够入选高等法学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的更少,李老师是其中一个。
释义:指法学专业学生期末复习时拿在手中的法条和课本像山一样重对于很多人来说,“活到老学到老”只需挂在嘴上说说。但对于学法尤其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十分痛苦又不得不面临的现实。
《法律逻辑学》绪论中写到:“有时法律、法规之多使得一个人一生也难得读完”,这句话后面还专门加了个括号(如英、美判例法)。可即使是成文法国家,又有几个人能把法律条文全部读完?更何况年年修订?
其实,把法律条文全部读完是没有必要的——即使读完,能够记到脑子里的又有多少?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掌握法理和法律逻辑比掌握法律条文更为实用。
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是法律思维与法律语言。
在研究法律思维时,书中将它与经济思维做了对比:对于同一个社会问题,经济学家总是问:有没有经济效益?能否提高生产力?能否做到价值最大化?而法学家总是问:是否合法?有没有法律规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对于法律工作者,运用法律思维思考问题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但,书中也讲了法律思维的局限性——“从人性自由来说,法律思维是个泥坑,一旦跌入其中便惘惘不知路径”。
所以,法律人既要能够用法律思维来规避风险,也要能跳出法律思维,换个视角来看问题。否则,必将成为书呆子。
最后的话高考成绩马上就要公布了,又到了一年一度的选专业季节。各位,选专业要慎重啊。
书籍信息书名:
《法律逻辑学》
主编:
李振江
出版日期:
年2月第1版
年2月第1次印刷
出版发行:
郑州大学出版社
点分享点收藏点点赞点在看咸平村夫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a/7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