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16日以来,宜丰县严格贯彻落实全省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对全县中心城区禁放规定作了全面、持续的宣传教育,并在28、29日两天,组织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禁燃区各乡镇场和社区(村委)进行了集中统一宣传活动,对违燃处罚情况在各大媒体作了警示教育宣传,绝大部分群众都能够严格遵守禁放规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同时,也有极少数人员依然存有侥幸心里。1月30日、31日,县公安局禁放专项工作打击队联合城东派出所查处了2起违反禁燃规定案件,治安拘留2人。
1月30日晚上6时许,宜丰县新昌镇流源村元形组有人燃放爆竹。接到群众报警后,宜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立即行动,通过调查取证,查实谭伏安因曾侄孙女出嫁,在曾侄孙女住处新昌镇流源村元形组家门口燃放了两封爆竹。目前已对谭伏安行政拘留。
1月31日12时许,民警在禁燃专项巡查工作中发现,宜丰县新昌镇桃花岛农庄有人打爆竹。通过调查取证,查实晏奈生因外孙乔迁,在新昌镇桃花岛农庄门口燃放了一封爆竹。目前已对晏奈生行政拘留。
再次提醒!
年4月8日,宜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城区中心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在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宜丰发布也于1月21日发布了《宜丰人注意啦!过年期间烟花爆竹别乱放,最高拘10日罚!》,对通报内容进行了全面说明。
针对近期微友在后台留言的“中心城区除夕和大年初一能否打爆竹”问题,统一回复:
县城中心城区是禁燃区域,全年任何时间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包括除夕和大年初一!
具体范围是:东至官山大道接竹乡大道(司马桥至和合大桥段),南至耶溪河(医院至和合大桥段),西至山峰坳路、医院、桥西中心小学和云龙山庄,北至沿山大道山体(含在建御龙湾、北门杖公租房小区、福隆花苑、电力花苑、元形新农村)。
同时,公安机关表示,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对违反禁限放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查实的违反禁限燃行为,将从严从重顶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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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禁燃办
编辑:罗小妹
校对:晏亚芳
初审:张磊
终审:聂云峰
大家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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