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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骗局这个地方700多人上当人民资

来源:桃花岛 时间:2022/8/11

养老骗局!

这个地方多人上当!

去年11月,四川绵阳江油法院在第一审判法庭内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孟某某、张某被控集资诈骗,苏某、侯某某、汪某某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主犯孟某某成立四川某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只有几十万资金的情况下,孟某某与金色海岸公司、江油市武都镇桃花岛老年公寓签订了万元的《股份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用于购买桃花岛老年公寓的股权。

不过,孟某某仅向金色海岸公司、桃花岛老年公寓支付.5万元。而后,孟某某联合张某,聘请侯某某、苏某、汪某某组建销售团队,以福利补贴消费券为销售噱头,以预交养老费的方式非法吸收人次公众存款.5万元。

当天,有多人旁听庭审,大多数是“银发族”。

因无法按照合同约定退还预交养老服务费和支付福利补贴消费券的金额,孟某某偷越国境至缅甸出逃。

案发后,侯某某、苏某、汪某某主动投案。孟某某、张某也被缉拿归案。

警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四部门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全国老龄办、公安部、民政部、中国银保监会17日联合发布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称,近期,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表现形式

一、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

二、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三、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企业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四、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风险提示

一、高额利息无法兑现

机构或企业承诺的高额利息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利息仅为欺诈噱头,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付,本金也难以追回。

二、资金安全无法保障

机构或企业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老年人钱财。大量来自社会公众的资金难以得到有效监管,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三、养老需求无法满足

机构或企业以欺诈、诱骗的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向老年人承诺高端养老服务或者销售养老产品,往往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

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请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来源:恩施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来源:恩施发布

本文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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